《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十五章一百零九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与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服务协调发展、医养康养结合、长期照护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人员、养老产业促进、扶持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一)明确政府职责以及与社会力量的关系定位。对各J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明确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优先保障对象,突出政府“保基本”的职责定位;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健全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
附件:关于《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有关事项的说明

工信部联电子函〔2020〕247号,确定了《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共计238个项目上榜(其中产品类118个,服务类120个)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3元;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893元。
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全省近160万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单独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企退人员上调5.4%,事退人员上调3.9%,侧面体现了养老金“控高调低”的趋势,缩小养老金差距,促进了社会公平和谐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挂钩调整: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所有列入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律调整增加80元,二类区每人每月增加5.5元、三类区增加6.5元、四类区增加7.5元、内地参保单位增加5.5元
冀人社发[2020]19号,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元,照本人2019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苏人社发〔2020〕73号,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
沪人社规〔2020〕4号,每满1年每月增加1.5元,增加额不足22.5元的,补足到22.5元;再按本人2019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3%
每人定额增加75元,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3%,对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
月基本养老金2000元以下的按30元调整,2000元以上的,在30元的基础上,养老金每增加100元,企业再调整2元、机关事业单位再调整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