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运用金融支持工具,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建立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绿色通道”;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主要包括多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区属d资、全资、J对控股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屋及保障性配套商业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给予租金减免。
(四)支持企业稳岗,主要包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五)促进受影响行业加快恢复,主要包括举办网上消费季活动,以发放数字消费券、红包等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积J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举办场地给予补助;适当延长旅游客车运输经营权期限和车辆营运期限;因停航影响对厦金小三通客运业务相关企业予以补助;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支持旅行社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服务;对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旅游给予奖励。
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G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新购置的设备在 500 万元以上的,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苏政办发〔2022〕25号),支持市县建立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成品粮油储备,省财政对按计划落实的市县给予定额补贴,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对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防疫物资支出
2022年1-6月份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且高于所属门类平均增速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减免房屋租金总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精准落实就业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防疫支出给予补贴支持,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3个月全额补贴支持,2022年免除6个月租金
浙政办发〔2022〕25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锡政发〔2022〕6号,中小微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力度等9条措施;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排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等4条措施
德政办发〔2022〕4号,按照投资完成额,对前十名的项目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豫金发〔2022〕67号,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6个月;加强对社会民生的金融支持,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最长可延6个月
川发改财金〔2022〕115号,围绕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出台了12项措施,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针对旅游业出台了7项纾困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