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至2025年福建省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00万吨标准煤。清洁能源比重从28.1%提G到33.6%。2025年福建省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48.2%、石油18.2%、天然气6.2%、非化石27.4%(含核、水、风、光、生物质)。
二是电源结构进一步合理。预计2025年全省用电量3300~3436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9~6.7%;用电G负荷5600~5815万千瓦,年均增长5.8~6.6%,需求侧响应幅度达到大负荷的5%。人均综合用电7667千瓦时,其中人均生活用电1650千瓦时。2025年全省电力规划装机达85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从2020年55.8%提G至58.5%。
三是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至2025年,福州、厦门初步建成世界出色城市配电网,其余城市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现代配电网,全部乡镇实现变电站布点电气全覆盖。
四是碳减排力度和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加大。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幅度及碳排放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煤电平均供电煤耗小于305克/千瓦时,综合厂用电率小于5%。建立源网荷储良性互动的市场机制,挖掘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的潜力,争取构建占年度大负荷5%的可中断、可调节多元负荷资源库。
附件: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黔能源发〔2022〕7号;形成现代化煤炭智能绿色开发利用体系;支撑油气安全保障供应;保障电力安全G效发展;推进新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云政发〔2022〕34号;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16万吨,0.33万吨,1.28万吨,0.83万吨
桂发改新能〔2022〕602号;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61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26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600万吨标准煤
赣府字〔2022〕31号;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72%
沪经信节〔2022〕167号;推进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启动单位能源审计工作;年综合能耗2000~5000吨标准煤规上企业启动节能诊断工作
渝府办发〔2022〕48号;煤炭供应保障能力达到50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达到3650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620亿千瓦时,成品油供应能力达到1050万吨
川经信环资〔2022〕114号;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 0%;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纵深推进
济政办字〔2022〕25号;,智能制造与G端装备产业集群规模达到7000亿元,循环经济产业产值力争达到百亿元,基本构建起绿色基础设施体系
能源消费总量低速稳态增长, 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压减,分别完成省分解下达任务,电力装机总 量大幅提升,全社会用电量实现稳步增长,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
定政发字〔2022〕3号;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7.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32万吨标准煤,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
辽政办发〔2022〕34号;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133万吨标准煤;全口径发电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3093亿千瓦时;能耗下降13.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