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3.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4.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附件:宁夏关于促进服务业L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14号,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云发改财金〔2022〕226号,将旅游业作为重点帮扶行业提出6项针对性政策和措施,有助于为企业减负,政策扶持输血,企业也需要积极自救,增强造血功能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屋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延长至2023年底等优惠政策,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
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6条,加大减费政策支持力度4条,加大减租政策支持力度1条,减轻疫情防控负担2条,强化金融支持4条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给予租金减免;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新购置的设备在 500 万元以上的,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苏政办发〔2022〕25号),支持市县建立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成品粮油储备,省财政对按计划落实的市县给予定额补贴,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对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防疫物资支出
2022年1-6月份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且高于所属门类平均增速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减免房屋租金总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精准落实就业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防疫支出给予补贴支持,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3个月全额补贴支持,2022年免除6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