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从2017年的93.2%提升至97.5%,六项空气主要污染物指标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从2015年的36ug/m3降到21ug/m3,PM10从2015年的78ug/m3降到48ug/m3,SO2从2015年的23ug/m3降到9ug/m3,NO2从2015年的40ug/m3降到17ug/m3,较2015年分别下降41.7%、38.5%、60.9%与57.5%。
地表水Ⅲ类以上水体比例达90%,其中,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从2017年的40%提升至90%。2018年多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策划实施39个流域水质提升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6515万元,累计进度达107.2%。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
推进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完成26座设施及150公里的配套管网建设,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21座、处理能力4.3万吨/天;试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美林街道、东田镇、眉山乡及丰州镇等4个乡镇8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关于印发南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2〕53号,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8%;五年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1073吨,205吨,600吨,10吨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32%左右,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5%以上
推进3+3+N产业集群建设;构建一屏两廊四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构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石政发〔2022〕27号;拟建设重点项目共4大类65项,总投资27.8830亿元;绿色发展工程11项,总投资3.7153亿元;;环境质量改善27项
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显著成效,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多面完成福州市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发挥福州大学城优势.打造东南科教名城;发挥东南汽车城优势,打造八闽产业强城;打造省会宜居新城
梧政办发〔2022〕50号;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
郑政办〔2022〕42号;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G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40微克/立方米
漳政综〔2022〕34号;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葫政办发〔2022〕16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先导区
环境质量改善,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从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农业污染源治理和可循环利用,提G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G环境质量,提G农民环保意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