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态服务功能保持稳定,主要生态环境指标保持全国前列、全省L先,生态竞争力显著增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减污降碳工作有效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形成,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初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山水人文之城。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L先,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实现碳达峰目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全域美丽大花园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新典范。
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地表水、出境断面稳定达标。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完成省下达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
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有效保障,放射源辐射事故有效预防。
生态安全维护方面,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空间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前列,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附件:关于印发《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葫政办发〔2022〕16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先导区
漳政综〔2022〕34号;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郑政办〔2022〕42号;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40微克/立方米
梧政办发〔2022〕50号;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
全面完成福州市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发挥福州大学城优势.打造东南科教名城;发挥东南汽车城优势,打造八闽产业强城;打造省会宜居新城
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显著成效,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石政发〔2022〕27号;拟建设重点项目共4大类65项,总投资27.8830亿元;绿色发展工程11项,总投资3.7153亿元;;环境质量改善27项
推进3+3+N产业集群建设;构建一屏两廊四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构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32%左右,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5%以上
陇政办发〔2022〕53号,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8%;五年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1073吨,205吨,600吨,10吨
南政办〔2022〕23号;南安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从93.2%提升至97.5%;六项空气主要污染物指标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Ⅲ类以上水体比例达90%
贵政办发〔2022〕15号,到2025年港北区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要覆盖100%的村庄;桂平市,平南县,港南区,覃塘区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要覆盖90%以上的村庄